关于申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股权服务机构资源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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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报条件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股权服务机构资源库申报项目发起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组织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现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股权服务机构资源库申报项目进行申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申报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及外部专家在股权投资与交易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防范投资与交易风险,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组建外聘股权服务机构资源库,并不断完善外聘股权服务机构信息资源,供本公司及所属各层级成员企业使用。

  2.2 申报范围

  2.2.1 本次申报范围为外聘股权服务机构。

  2.2.2 本次申报的股权服务机构,按专业领域分为投行业务服务机构、财务尽调服务机构、税务尽调服务机构、审计服务机构。共4个类型。具体如下表:

 

专业分组

专业类型

主要服务内容

第一组

投行业务服务机构境内-非上市

提供项目开发、项目推介、交易辅助等基础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收购兼并、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顾问服务

第二组

投行业务服务机构境内-上市

第三组

投行业务服务机构境外

第四组

财务尽调服务机构境内

财务尽调服务

第五组

财务尽调服务机构境外

第六组

税务尽调服务机构境内

税务尽调服务

第七组

税务尽调服务机构境外

第八组

审计服务机构境内

审计服务

第九组

审计服务机构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报组别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1. 申请人系在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不少于5年;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3.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管理机关颁发的执业资质证明;

4. 申请人具有股权投资与交易领域良好的行业声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5. 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11日以来)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与交易相关项目经验;

6. 公司或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等专业资格;

7. 须设有开展投行类业务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第四组、第五组、第八组、第九组

1. 申请人系在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不少于5年;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3.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管理机关颁发的执业资质证明;

4. 申请人具有股权投资与交易领域良好的行业声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5. 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11日以来)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与交易相关项目经验;

6. 会计师事务所应须具有专职注册会计师30(含)人以上。

第六组、第七组、

1. 申请人系在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不少于5年;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3.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管理机关颁发的执业资质证明;

4. 申请人具有股权投资与交易领域良好的行业声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5. 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11日以来)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与交易相关项目经验;

6. 税务师事务所需具备AAA及以上等级。

  3.1.1 申请人系在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不少于5年;

  3.1.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3.1.3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管理机关颁发的执业资质证明;

  3.1.4 申请人具有股权投资与交易领域良好的行业声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3.1.5 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与交易相关项目经验

  3.2 申请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3 同一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投行业务服务机构、税务尽调服务机构、财务尽调服务机构、审计服务机构,且最多申请不超过3个组。

  为避免同一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做好内部协调工作,确保每一专业分类仅提交一份申请文件,如出现同一专业分类报送多份申请文件的情况,均不予接收!请申请人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该联系人仅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便于发起人开展工作沟通,避免多头联系造成工作混乱。

  3.4 本次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报文件的获取

  4.1申报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申请人将以下需要出具的材料发送至组织机构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中交股权  组(标明申请的所有专业分类)”,组织机构将会以邮件回复的方式发送申报文件。

  ①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②申请人提供的入库申请书;

  ③申请人相关业务、业绩、人员等介绍材料;

  ④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证明等文件(含扫描件及复印件);

  ⑤诚信履约承诺书。

  4.2 申请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发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0日9时00分。

  5.2 邮寄或现场递交: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申请文件(U盘,Word及盖章的PDF文件,两者内容须一致)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组织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申报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通知的媒介

  本次申报通知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cccclt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 起 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10-82011710

  组织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13011827609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联 系 人:赵先生、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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