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揭榜挂帅背景
交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是中交集团数据价值化发展的重要布局之一,旨在建设以可信数据空间为核心的交通行业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融合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整合数据发现、资产管理、加工应用、流通服务等能力,打通勘察设计、图纸、建模、数字建造、运营监测等多源异构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与服务、再到场景应用的纵向流通路径,以数据流通驱动交通投资-设计-施工-运维-运营全产业链的横向联动与数智化升级,并依托场景构建释放交通供应链+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交通基建+科研创新等数据融合价值。
本次总体方案的发榜单位及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主体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解决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运营所面临的难题,正式启动“交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总体方案”的揭榜挂帅活动。发榜单位拟邀请国内相关领域优秀研发团队参与,旨在汇聚多方智慧,确保项目后续设计与实施工作达成预期目标。
本次揭榜挂帅活动的交付成果为《交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总体规划》、《交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系统建设方案》、《交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运营体系建设方案》、以及至少1个《可信数据空间示范场景设计方案》。本次总体方案揭榜挂帅活动的目标定位及交付要求详见附件1方案需求说明。
二、揭榜资格
1.揭榜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高等院校(包括其附属科研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参赛。
2.揭榜单位应具备与揭榜项目相关的研究设施和基础条件,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揭榜单位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承接1项与“数据流通与交易”或“可信数据空间”等相关的咨询或设计或实施类项目;熟悉交通行业业务特点、运营模式与市场生态并具有相关业绩的,具备智慧城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域业务能力的揭榜单位的为优。
3.本项目允许以产学研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揭榜,但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申报时,需提交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各方权利、责任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牵头单位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与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赛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揭榜挂帅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
三、揭榜方式
(一)揭榜预备会
发榜单位将于5月7日组织一次揭榜预备会,会上将对中交集团的数据资源现状进行介绍,并对各参与单位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4:00-16: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中交海淀科创园5号楼
(二)揭榜材料提交
1.递交揭榜材料的截止时间(揭榜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揭榜单位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7时00分将揭榜材料(含文件电子版U盘)一并密封后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中交海淀科创园5号楼。
2.逾期报送或材料不全的、揭榜材料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发榜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揭榜材料要求
1.揭榜单位需提交申报书、4项方案文件,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所有文件须准备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
2.所有文件均采用A4幅面,正文使用四号仿宋字体,英文及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行距设置为1.5倍。
3.所有文档(含复印件)须在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所有文档应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揭榜单位公章。
四、激励方案
1.发榜单位将在申报截止的2周内组织专家对所有揭榜方案进行评审。本次揭榜挂帅活动中经评审入围并被采用的方案,将给予揭榜单位经济激励60万元。联合揭榜的情况下,发榜单位只向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
2.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发榜单位与入围方案的揭榜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支付金额、时间与方式;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为双方共有,发榜人有权在后续建设项目中无偿使用该知识产权,揭榜人应予以认可且不得提出异议。
3.合同履约期内,入围方案的揭榜单位须配合发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最终评审,最终评审通过后视为合同履约完成。
五、知识产权
1.发榜单位就本次揭榜挂帅活动而向揭榜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发榜单位所拥有。除用于本次揭榜挂帅活动外,揭榜单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入围方案及成果的产权属于中交集团及揭榜单位共同所有,其成果可在中交集团后续建设项目实施中采用,揭榜单位不得有异议,中交集团无需再支付额外的费用。揭榜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中交集团将方案成果全部或部分地应用于后续建设项目。中交集团也可完全不采用揭榜挂帅活动成果。(注:入围方案特指本次揭榜挂帅活动中经评审通过并最终被采用的方案)
3.揭榜单位必须保证对其递交的方案文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如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应揭榜单位承担。
六、其他说明
发榜单位对本次揭榜挂帅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针对方案申报过程中的任何疑问,可联系中交集团科技数字装备事业部:
杨丽,联系电话:18710038219。
李弘思,联系电话:1581070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