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西安地区)资源库申报项目发起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现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西安地区)资源库申报项目进行公告,向社会潜在申报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发出邀请。
1.1 项目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外部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更为有效的合作关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发起人拟组建外聘法律服务机构(西安地区)资源库,并不断完善外聘律师信息,供本公司及所属各层级成员企业使用。
1.2 申报范围。
1.2.1 本次申报范围为西安地区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申报事项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
1.2.2 本次申报的法律服务机构分为非诉库和诉讼库。具体分组情况见下表:
专业分组 |
非诉/诉讼 |
专业类型 |
主要服务内容 |
第一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一)——股权资本市场 |
包括IPO、分拆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二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二)——债券资本市场 |
债券市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三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三)——基金 |
包括私募、政府基金、公募Reits、资管产品、资产证券化(ABS/ABN)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四组 |
非诉 |
国企改革 |
国有企业混改、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等业务领域。 |
第五组 |
非诉 |
投资并购类 |
包括对外股权投资、股权处置、非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反垄断审查、破产重组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六组 |
非诉 |
项目投资 |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及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合作等业务领域。 |
第七组 |
诉讼 |
建筑工程类 |
代理建设工程投资、承包及与之有关的分包、实际施工人诉讼等纠纷案件。 |
第八组 |
诉讼 |
其他合同类 |
代理建设工程合同之外的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 |
第九组 |
诉讼 |
海商海事类 |
代理包括船舶碰撞、触碰、污染等侵权损害责任纠纷,船舶建造、买卖、租赁、修理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船员管理、多式联运、港口作业等纠纷案件。 |
第十组 |
诉讼 |
知识产权与竞争类 |
代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 |
第十一组 |
诉讼 |
商事类 |
代理与公司(含破产程序)、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 |
第十二组 |
诉讼 |
侵权责任类 |
代理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纠纷案件。 |
第十三组 |
诉讼/非诉 |
涉外综合类 |
涉外诚信、反腐败、反垄断、出口管制、生态环保合规业务,境外投资并购、建筑工程索赔业务,涉外金融、境外子公司管理及资产处置业务,境外仲裁业务等。 |
2.申报人资格条件
2.1申报人应符合如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执业资质:申报人系在西安地区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内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含律师事务所分所、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下同),具有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且上年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检。
2.1.2成立时间:截至2025年8月24日,成立5年(含)以上(业内知名律所新成立的分所,成立时间可放宽至3年以上),或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
2.1.3专业人员规模:在西安地区执业的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30人以上,指派的工作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合伙人。此外,若团队负责人在业内具有极高知名度或与系统内单位有过优质合作案例的,该团队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也可参与推荐申报。
2.1.4无利益冲突:在申报和评审期间,未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中(协商、调解解决的除外)作为公司对方当事人或担任公司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在申报和评审期间,为与公司合作的相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但未与公司之间产生利益冲突;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冲突,没有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及所属单位整体利益的行为。申报人入选资源库后,不得从事可能与公司产生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及所属单位整体利益的行为。
2.1.5社会信誉:在行业内无不良评价或不良记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的执业行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招募人列为限制交易名单等。
2.2申报人服务团队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2.2.1服务团队整体要求: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服务团队保持稳定,团队关键人员能够全程跟进,其中,诉讼业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非诉业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并能够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实际需要协调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2.2.2团队负责人资格要求:申报人的服务团队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应执业5年以上(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年限视同执业年限),由申报人的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曾经为政府机关、中央企业或其成员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代理诉讼业务重大案件或提供非诉业务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
2.2.3服务团队其他成员要求:服务团队骨干成员须执业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2.2.4服务团队成员信誉要求: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服务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3.申报要求
同一法律服务机构,在同一专业仅限申报1个服务团队,同一服务团队最多可申报3个专业。为避免同一机构重复提交,本次申报要求申报人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申报材料必须通过工作联系人提交。该工作联系人仅负责本次申报联络工作,不作为未来采购法律服务的唯一指定人员。
申报人须在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1日,自行登录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ccccltd.cn/),在本公告的附件处下载申报文件。
5.1 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31日24时。
5.2 申报文件要求:申报文件应当分团队、分专业进行编制,申报人的每一团队对应的每一专业编制一份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封面注明申报人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和申报专业,申报文件开头附填写准确无误的申报文件清单。
5.3 递交方式:申报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并将电子申报文件(扫描件,须与纸质件内容一致)发送至组织机构邮箱,纸质申报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组织机构公司。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申报文件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发起人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通知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ccccltd.cn/)上发布。
发 起 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邮 编:100000
电 话:010-82016882
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33号
邮 编:710000
电 话:15041402185
邮 箱:jinhuiren@ccccltd.cn
联 系 人:金会人
附件:申报文件清单